各街道办事处,各中介机构、物业服务企业:
近期我局收到投诉,有旧住宅区借“棚改”概念炒作、哄抬房价,我局高度重视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维护棚改计划的严肃性。根据《深圳市福田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(试行)》(福府规〔2019〕1号),福田棚户区改造工作应科学规划,有序推进,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能力,合理确定目标计划。棚户区改造由区政府主导,街道办事处开展意愿征集,意愿征集符合要求后报区棚改指挥部会议审议,审议通过的,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,报市主管部门备案后,在部门网站公告。未经官方渠道发布的“纳入棚改计划”信息为不实信息。
二、严厉打击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行为。严禁业主、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在小区张贴有关“棚改”横幅、进行意愿征集,发现类似情况各街道办应第一时间予以取缔;严禁中介机构、物业服务企业、业主等擅自散布旧住宅区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不实信息,炒作、哄抬房价;严禁自媒体借“棚改”概念炒作、哄抬房价。
根据深圳市房地产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《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》,对挂牌价明显高于近期市场成交均价,或明显偏离旧住宅区住房价值的房源,我局将第一时间介入查处,要求有关房源“下架”;对网络媒体等发布虚假信息、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的行为,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、追究相关责任。